【珠三角招商局提供信息】
1.广东省取消12项财政部门审批事项4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至地市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第一批)》,明确今年年内将完成22项具体“放管服”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这22项具体“放管服”事项中,明确取消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
取消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包括:取消考核基数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先行审核;取消颁发农村审计人员证;取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的审批,放权到采购人;取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财政部门审核环节;取消行政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事项财政部门审批;取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结果财政部门核准;取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50万元(含)以上对外投资财政部门审批;取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财政部门审批;取消高校上缴学费返拨财政部门审批;取消省财政厅对预算单位统发工资总额审核中业务处室审核环节;取消授权支付国库处审核和业务处室审核;取消省财政厅对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款审核。
4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至地市包括: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下放到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下放到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委托地市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委托地市实施。
6项资金支付流程获优化完善包括: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00万元;优化省直部门预算资金支付方式。除按规定需实行直接支付的资金外,原则上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办理,减少财政内部审批,扩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自主权;优化基本支出用款计划下达机制,将现有基本支出在1月、6月、9月分别下达指标总额的50%、25%、17%,调整为1月下达92%,12月下达剩余8%,优化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审核流程;绩效工资财政部门实行总量审核;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
2.广州市实施“五大行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今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制定《广州市协同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规划,全市将着力构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都市现代农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实施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力发展以高端装备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
二是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壮大行动,培育壮大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实施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行动,全力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心的现代服务业。
四是实施海洋经济培育提升行动,培育发展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的海洋经济。
五是实施都市现代农业品质优化行动,积极发展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都市现代农业。
按照计划,到2035年,广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成为支撑国际一流湾区的核心引擎先行区,广州市协同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宏伟蓝图正在徐徐展开。
3.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立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圳市于2019年8月12日决定将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调整为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
精简行政审批组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组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激励创业创新组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改善社会服务组负责牵头加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系统化提升研究,协调推进全市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4.广东省出台十条措施破解土地流转困局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等在内的十条措施,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破解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5.穗新版“民营经济20条”出炉
近日,广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也即“民营经济20条(修订版)”,该修订版包括畅通民间投资渠道、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务环境等六个方面20条71项政策措施,其中45个政策点是新增的条款。
6.香港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
在8月中旬推出一系列“撑企业、保就业、纾民困”的措施后,香港特区政府再次公布面向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融资支持,帮助他们应对经济下行风险。现行“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将推出九成信贷担保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最多600万港元贷款,最长分5年归还,并豁免最少有一年经营经验的限制。同时,通过计划下八成信贷担保项目申请贷款的企业,未来6个月内可以仅还利息,暂时无须还本,到期后如仍有需要的话,可以再延长6个月。
7.8月22日,黄浦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正式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关于集聚海外尖端人才的若干措施》。
这是该区继“美玉十条”等人才政策后的又一人才新政,进一步强化了对海外尖端人才的扶持。政策核心条款包括项目支持、人才资助、荐才奖励、一人一策、国民待遇、出入境便利、 “一对一服务”等。8.9月4日,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举行营商环境观察员聘任仪式暨第一次座谈会,首批20名营商环境观察员走马上任,该区营商环境满意度从此有了“晴雨表”。 20位营商环境观察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高管、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士中择优选聘。这些观察员熟悉区情,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和一定代表性。观察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2年。届满之后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可以连聘连任。此举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建言献策、监督评价的“观察哨”作用,不断推动该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山西省长三角招商网)
网络编辑:萧 然